(一)起诉离婚涉及负债纠纷时,先明确债务性质,判断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二)若为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或财产各自所有时,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三)若为个人债务,需证明该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四)诉讼中要积极提供证据证明债务性质,以便法院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