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寄件人对快件保价的,按照保价规则,依据保价金额和实际损失比例来赔偿。
(二)寄件人未保价且事先有约定赔偿规则的,只要约定合理就按约定赔偿,若约定条款排除寄件人主要权利则可能无效。
(三)寄件人未保价且事先无约定赔偿规则的,按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市场价格计算赔偿,也可参照快递服务合同有关条款、行业惯例、交易习惯等确定赔偿数额。
(四)快递公司若能证明自身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可减轻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