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人可以通过公证、自书、代书、录音等形式订立遗嘱。rnrn《继承法》rnrn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rnrn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rnrn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rnrn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rnrn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