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单位沟通时,要以正式方式向单位表明支付工资是其应尽的法律责任,不能因离职证明上的表述而拒绝支付工资。
(二)收集证据,确保收集的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聊天记录等材料能清晰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单位未支付工资的事实。
(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工资。
(四)申请劳动仲裁,除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外,还可根据情况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五)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要注意在仲裁时效内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