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不想价格被随意变更,要确保合同依法成立,在签订预售合同时仔细审查条款,明确价格约定,签订后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
(二)若想变更价格,双方可友好协商,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等合法方式进行。
(三)若遇到情势变更情况,如合同成立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可收集相关证据,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价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