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
集体土地征收后,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是否平分,要遵循民主议定原则,获得本集体成员多数同意后进行分配。
(二)农户承包地征收补偿款分配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无需平分。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用于安置被安置人员。若不需要统一安置,可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经其同意用于支付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