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侦查阶段,若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家属或辩护人等应尽快了解案件情况,一旦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在拘留后的三日内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并准备好证明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材料,如疾病证明、家庭情况说明等。
(二)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当出现符合取保候审的情形时,及时向检察院或法院提出申请,阐述申请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