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对企业合法裁员,劳动者可要求企业依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二)若企业未经合法程序裁员降薪,劳动者先与企业协商,要求恢复岗位和原工资待遇。
(三)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促使企业改正。
(四)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要求企业支付工资差额、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赔偿金。
(五)对仲裁结果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