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劳动者主动因病辞职一般无补偿,可先与单位确认自身情况。若用人单位有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等过错,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记录等,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
(二)未签劳动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临时工,因病辞职通常无补偿。若能证明用人单位过错导致辞职,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单位过错的证据,如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要求补偿。
(三)计算补偿时,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