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时要注意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协商证据,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二)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除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外,还可收集同事证言等其他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三)申请仲裁时,仔细检查仲裁申请书内容是否完整准确,证据材料是否充分,按要求的格式和份数提交。
(四)若对仲裁结果不服提起诉讼,要严格遵守十五日的时间限制,提前准备好更完善的诉讼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