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4岁女儿的财产属其个人所有,离婚时夫妻不能分割。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保管方式和用途保障其财产安全,一方擅自处理侵害权益,另一方可协商或起诉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也享有独立的财产权,4岁女儿的财产归其个人所有,并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不能对其进行分割,仅对女儿财产有管理和保护的权利。为保障女儿财产安全,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财产保管方式和用途是可行的办法,双方需按约定管理财产。若一方擅自处理女儿财产,这就侵害了女儿的合法权益,另一方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要求改正。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这一系列操作都是为了遵循保护未成年人财产权益的原则。如果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困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