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应尽量协商确定抚养权归属,达成协议后按约定处理。
(二)若一方存在严重疾病、不良嗜好、虐待子女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应尽量改善自身状况,若无法改善则应从孩子利益出发,理性看待抚养权问题。
(三)若抚养条件相当且孩子长期随一方生活,该方应积极收集孩子生活环境、学习情况等证据,以证明改变环境对孩子不利。
(四)长期照顾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可出具相关证明,证明其对孩子成长的付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