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集体财产范围时,要全面梳理土地补偿费、集体企业收益等各类财产,做好详细登记。
(二)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严格按照民主议定原则,让集体成员充分参与讨论分割方案和分配对象等内容。
(三)界定分配对象,综合考虑户籍、居住情况、对集体贡献等因素,确保公平合理。
(四)制定分割方案时,仔细审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避免侵犯集体成员合法权益和与国家法律政策抵触。
(五)部分成员有异议时,先尝试协商、调解,若不成则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