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司法机关都有权追缴或责令退赔。不过最终追回方式和结果,会根据情人是否知情、是否构成善意取得等情况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情人明知资金是赃款:若情人清楚购房款是赃款,却仍接受并用于买房,不仅房产会被司法机关追缴,其自身还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同时这种赠与行为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而无效,情人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保留房产,司法机关可直接查封、扣押房产并依法处置,比如拍卖后将款项返还被害人或上缴国库。
情人不知情且未构成善意取得:如果情人对购房款是赃款一事毫不知情,虽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房产依旧会被司法机关追缴,因为房产本质是赃款转化的违法所得。这种情况下,情人属于无辜方,后续可向赠房的犯罪分子主张民事权利,要求其赔偿自己的财产损失。
情人构成善意取得:这是较为特殊的情况。若情人不仅不知道资金为赃款,还满足以合理的市场价格购房、已完成房产过户登记这两个条件,那么情人可保留房产。但这并不意味着赃款无需追缴,司法机关会转而向犯罪分子追缴与房产价值等额的款项,以此弥补被害人的损失。
此外,若房产存在赃款与合法资金混同的情况,比如情人用部分赃款搭配自己的合法收入买房,司法机关会仅追缴与赃款对应的房产份额,合法资金对应的份额不受影响;要是无法区分赃款和合法资金的比例,情人又举证不能,司法机关则可能追缴全部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