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履行通知义务正常离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应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留存通知证据。
(二)未按法定程序辞职致单位损失,单位可要求赔偿并从工资扣除,但每月不超当月工资20%,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按标准支付,劳动者可要求单位举证损失。
(三)合同有合法有效服务期约定,提前离职构成违约要支付违约金,签订合同时要仔细查看相关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