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因房屋本身质量问题倒塌,出租人应及时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对伤亡人员进行合理赔偿,避免后续纠纷。
(二)若承租人不当使用致房屋倒塌,承租人要积极与受害者协商赔偿事宜,承担起主要赔偿责任。
(三)若有第三方过错,第三方应主动联系受害者和相关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可协商根据公平原则分担损失,如共同承担部分医疗费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