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破产重组时债务处理需遵循特定规则。先由企业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和经营事务,并对债权债务全面清查登记。
债务清偿有先后顺序,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支付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欠缴的社保和税款,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若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务,则按比例分配。
重组中企业可与债权人协商债务调整方案,如债转股、延长还款期限、减免部分债务等。方案需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企业按方案履行义务,完成重组后按调整后的债务安排继续经营。
建议企业在申请破产重组前做好充分准备,全面梳理债权债务。与债权人协商时保持积极沟通,争取达成合理方案。法院和管理人要严格履行职责,确保重组程序合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