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农民工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要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
(二)若用人单位没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三)农民工在劳务派遣期间因工作受伤,劳务派遣单位是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用工单位造成被派遣劳动者损害,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