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外地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农村房屋后买卖合同无效。建议出卖人在合同无效且遇拆迁时,及时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返还房屋。买受人则可要求出卖人返还购房款,并要求赔偿信赖利益损失,像房屋增值部分、装修费用等。
(二)对于拆迁补偿款,宅基地补偿部分一般归集体和原房屋所有权人;地上房屋补偿部分,买受人可依据双方过错责任、贡献大小等因素争取合理分配。
(三)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处理拆迁补偿等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