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可随时要求支付工资并主张补偿。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逾期不付,用人单位需加付赔偿金;劳动者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而逾期仍未支付时,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若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这既保障了劳动者及时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也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约束。如果您遇到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想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权益及维权途径,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