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房屋租赁期内出租人卖房,遵循“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新房主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合理通知需担责,但按份共有人行使或卖给近亲属除外。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可正常使用至租期结束。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保障了承租人在租赁期内的合法权益,即便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原租赁合同依然有效,新房主需继续履行。同时,为保障承租人权益,出租人出卖房屋时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使其能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若出租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等妨害承租人行使该权利,承租人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当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房屋卖给出租人的近亲属时,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受限。若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可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房屋直至合同期满。如果大家在房屋租赁买卖过程中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