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房产局在特定情形下有权直接撤销房产证,但需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当事人不服可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当出现当事人以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获取房屋登记,或登记机构自身工作失误导致登记错误这两种情况时,登记机构可撤销登记并收回房产证。然而,房产局不能随意行使此权力,必须遵循法定程序,要先进行调查核实,同时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等权利。若当事人对撤销决定不服,可通过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这体现了法律对房产登记管理的规范,既赋予房产局相应权力以保证登记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大家在房产登记及撤证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