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在工地干活下班路上自己摔伤,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认定工伤要求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特定事故伤害,自己摔伤不在此列。
(二)要是因工地周边道路有安全隐患,像路面坑洼、无警示标志等致使摔伤,且工地或相关管理部门有过错,可要求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此时要收集现场照片、就医记录等证据,先和责任方协商赔偿。
(三)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起诉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