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就医并保留资料,这是后续处理的重要凭证,可证明受伤情况和费用支出。
(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为申请工伤认定奠定基础。
(三)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若单位未申请,临时工或其近亲属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
(四)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且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五)享受待遇,根据鉴定结果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未缴纳保险的,由单位支付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