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后夫妻买房属于共同财产的,一方不能私自卖掉,若私自卖房另一方通常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特殊情况除外。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若无特别约定,一般为夫妻共同共有。对于共同共有的房产,处分时需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所以一方不能私自卖掉。但如果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无法追回房屋。不过,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也就是说,通常未经配偶同意一方私自卖房构成无权处分。若遇到此类情况,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您在婚姻房产方面遇到类似困扰,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能为您提供更详细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