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工作年限
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计算,满一年算一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不满六个月算半个月。
(二)计算月工资
用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工资总和除以十二得出平均工资。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按三倍计算。
(三)算出经济补偿
依据工作年限和月工资计算,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
(四)得出赔偿金
将经济补偿乘以二就是企业需支付的劳动仲裁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