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应及时支付被拖欠工资,若劳动者因拖欠工资解除合同,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按应付金额比例加付赔偿金,企业需遵守规定及时履行。
(三)企业负责人不能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工资,避免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