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协商时,双方应友好沟通,就遗漏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的财产分割协议,明确各自应得份额。
(二)协商不成时,在发现遗漏财产次日起三年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前要收集好能证明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三)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如实陈述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里虽未直接针对遗漏财产,但在离婚后发现有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时,可类推适用该条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