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股前仔细查看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明确其中关于新股东分红的规定。若有新股东可参与以往年度分红的条款,新股东可据此主张权益。
(二)了解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确定的时间和参与分红的股东范围。若在方案确定后入股,大概率不能参与以往分红;若在方案确定前入股,可进一步查看是否符合参与条件。
(三)若入股时有特别约定,如股权对价包含以往年度未分配利润权益,且获其他股东认可,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主张参与以往年度分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