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孩子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放弃抚养权相关行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且不损害子女权益时可协议变更抚养权,不愿意则可拒绝,公公纠缠可调解或报警。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其同意、追认,所以这类孩子本身无独立放弃抚养权的能力,法定代理人通常也不会允许他人教唆孩子放弃。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若自愿放弃抚养权且不损害子女权益,可通过协议变更抚养权。若其不愿意放弃,公公要求不合理,孩子有权拒绝。若公公持续纠缠,社区、居委会等第三方调解能缓和矛盾,必要时报警能及时制止侵害行为,维护孩子合法权益。若在抚养权问题上遇到复杂情况,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