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寻衅滋事致轻微伤且破坏社会秩序,应及时与受害者沟通,积极赔偿损失、赔礼道歉,争取获得受害者谅解,这在量刑时可能会被从轻考虑。
(二)若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中“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情形,嫌疑人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态度良好也可能影响量刑。
(三)对于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的,嫌疑人应认识到行为严重性,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全部犯罪事实,争取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