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股东用公司名义贷款是否担责要分情况,合法授权时一般不担责,滥用权利、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提供担保时需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当股东经公司合法授权代表公司贷款,此贷款为公司债务,公司以全部财产担责,股东通常无需担责。然而,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就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若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情况,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此外,若股东以个人财产为贷款提供担保,需按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在复杂的商业和法律环境中,股东用公司名义贷款的责任判定较为复杂。若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明确自身责任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