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劳动争议仲裁立案后,仲裁委需在五日内送达申请书副本给被申请人并告知答辩期,开庭前五日内通知双方开庭信息;立案到开庭一般为一个月至一个半月,特殊情况可延期不超过十五日。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告知被申请人答辩期。随后,仲裁委需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从立案到开庭的时间,通常在一个月至一个半月左右,但这一时间并非固定,会受到案件数量、复杂程度等因素影响。若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开庭,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后可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不过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当事人应密切关注仲裁委发出的通知,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庭审,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在劳动仲裁过程中遇到流程不清晰或权益维护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