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正式上线,以后使用C卡或用户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C卡充值费可以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票据。C用户可在实际发生通行费后的第10个自然日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取得相应消费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C预付费用户(储值卡)可在充值后实时取得不征税发票。发票开具过程如下:
(一)办理C卡或用户卡。客户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车辆行驶证前往C客户服务网点办理C卡或用户卡,具体办理要求请咨询各省(区、市)C客户服务机构。
(二)发票服务平台账户注册。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网站或“票根”A,凭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免费注册,并按要求设置购买方信息。
(三)绑定C卡或用户卡。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填写C卡或用户卡办理时的预留信息(开户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经校验无误后,完成C卡或用户卡绑定。
(四)发票开具。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取需要开具发票的充值或消费交易记录,申请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发票服务平台免费向用户提供通行费电子发票及明细信息下载、转发、预览、查询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