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只要是该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使没有房屋,也是需要给补偿的。从法理分析,全村的土地是属于全村每一个人共同共有的,并非只是有房屋的村民的。这样看是有补偿的。
但是拆迁补偿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每个项目的政策不同,如有的项目是按房产的面积为补偿计算的依据,对于房产的户口的情况不予以合计。而有的回迁安置项目则把户口的数量做为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因此按户口补偿多存在于有回迁安置房的项目中。很多人认为只要是按户口补那么户口在就应当有相应的安置就补偿。但实际情况中,在拆迁的细则中会将此类无房有户的情况列为空挂户,即不予任何补偿。扩展资料:《土地管理法》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