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骨折的赔偿流程需遵循法定步骤逐步推进,关键在于完成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及相关标准核算具体赔偿金额,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1.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及时申请,工伤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行提出申请。申请时需准备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条款办理。
2.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工伤认定结论明确且伤情相对稳定后,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鉴定需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完整的医疗记录等材料,鉴定结果将作为后续赔偿计算的核心依据。
3.核算并主张赔偿金额。赔偿金额需结合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综合确定。常见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构成伤残的,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十级伤残对应7个月本人工资;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还可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金额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当地实施细则,结合实际情况准确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