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主张合伙债权可按合伙协议约定处理,无约定则各合伙人有连带权利,可协商推选代表诉讼或部分合伙人单独主张,需准备证据并注意诉讼时效。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合伙事务处理遵循约定优先原则,合伙债权主张也不例外。若合伙协议有关于债权主张的约定,就按此约定来。没有约定时,各合伙人对合伙债权是连带关系。协商推选代表诉讼是常见方式,书面推选文件能明确代表权限,保障程序合法。部分合伙人单独主张需证明有合法诉讼利益,这是为了避免权利滥用。诉讼中,合伙协议、合同、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能证明合伙关系和债权存在,是胜诉的关键。诉讼时效是法律对权利保护的时间限制,超过时效可能丧失胜诉权。若在主张合伙债权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权益得到合法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