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远离传销组织,避免参与以发展人数或销售业绩计酬、无实质经营内容的活动,遇到可疑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咨询。
(二)如果发现传销活动,应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宣传资料等。
(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确保有真实的商品或服务交易,计酬方式合理合法,避免被认定为传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