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数额并无法定固定范围,主要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但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同时法律对违约金的调整有明确规则以平衡双方利益。
1.双方可自主协商约定违约金数额,但约定并非绝对有效。若后续发现约定金额与实际损失存在显著差距,当事人可通过法律途径申请调整。
2.若合同未明确约定违约金条款,违约方需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预期利益,但该损失不得超出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能够预见或应当预见的范围。
3.违约金的调整需符合法定规则。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也可请求适当减少。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即可认定为过分高于损失,法院或仲裁机构会据此酌情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