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异议审理阶段被执行人破产,执行程序需中止。这是基于法律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解除,执行程序也应随之停止。
2.若执行异议涉及债务人财产,执行法院要把相关材料移送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
3.对于不同类型的执行异议处理方式有别。若执行异议目的是排除对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鉴于执行程序中止,异议审查应暂停,待破产程序对债务人财产处理和分配后再处理。若执行异议针对执行行为,法院可依据破产程序进展,决定继续审查或等破产程序有一定结果后再审查,以此保障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
建议执行法院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及时中止执行程序,高效移送相关材料。在处理执行异议时,根据不同类型和破产程序进展妥善安排审查,确保债权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