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夫妻共有房产一方过世后,房产是否办理变更登记需根据继承人的意愿及争议情况确定,可依法办理变更或暂时不变更。
法律解析:夫妻共有房产中,一半份额属于在世一方,另一半属于过世方的遗产。遗产部分的继承方式分为两种,有遗嘱的按遗嘱内容继承,没有遗嘱的则按法定继承,由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若所有继承人对房产分割无争议,且均同意将房产归在世一方所有,可先办理继承公证,再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将房产登记至在世一方名下。若继承人对房产分割存在争议,需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凭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办理变更登记。此外,若暂时无需处分该房产,也可不立即办理变更登记,但后续若要处分该房产,仍需先完成继承手续及变更登记。如果在房产继承或变更登记过程中遇到疑问或争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顺利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