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但这并非绝对判定标准,若母亲存在特定不适宜抚养的情形,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法院会予以支持,最终判决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综合考量双方情况。
1.父亲若想争取抚养权,需收集母亲存在不适宜抚养情形的证据。比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医疗诊断材料,或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的相关证明,如证人证言、长期未照顾子女的记录等。
2.父亲需主动证明自身具备良好的抚养条件。例如提供稳定的收入证明、适宜子女居住的房屋产权或租赁证明,以及能保证充足时间陪伴子女成长的相关材料,以体现跟随父亲生活更有利于子女。
3.若存在其他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情形,父亲应及时收集相应证据并提交法院。比如母亲因特殊原因长期无法陪伴子女、存在影响子女身心健康的不良习惯等,这些证据需真实且与子女抚养直接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