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户在选择律师时,不应仅以收费高低作为唯一判断标准,需综合评估律师的专业背景、办理同类案件的经验、服务评价等信息,避免因低价选择能力不足的律师,导致案件处理效果未达预期。
(二)律师应依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所需投入的时间精力、自身专业水平等因素,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避免低于成本收费,确保收入能覆盖专业学习、时间精力等成本,维持服务质量和工作积极性。
(三)律师行业协会可通过发布收费指导意见、加强行业监督等方式,规范律师收费行为,对恶性低价竞争的律师进行提醒或惩戒,维护行业正常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
(一)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