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遭遇工伤未合理处理及被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依法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离职,并通过投诉或仲裁主张拖欠工资、双倍工资差额及工伤赔偿等权益。
法律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等违法情形时,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离职时,应明确说明离职原因是未签合同、工伤未合理处理及拖欠工资,通过邮政快递发送通知并保留底单和查询记录,可有效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收集证据是维权的重要前提,需准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以及工伤认定材料、医院诊断证明等,这些材料将支撑后续的权益主张。劳动者可通过两种途径维权,一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二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的权益包括拖欠工资、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若工伤已认定,还可要求工伤赔偿。离职后,劳动者的上述权益仍受法律保护,可在法定时效内依法主张。若对具体维权流程或证据收集细节不明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全面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