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这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程序概念,具体是
1.检查工作中发现。属此来源的案件应作好现场检查笔录和有关人员(证人和当事人)的询问笔录,从而要对此案件来由情况有一个粗浅的交代。
2.根据举报。应作好举报人的笔录、填写举报记录表。
3.受害人申诉、投诉、控告。应作好有关人员的笔录并收好其所提交的有关材料。
4.上级机关交办和有关部门移交。应办理交接手续并收好转交的材料。
5.违法行为人投案自述。二.填写《立案审批表》。按国家工商局制发的统一格式填写。
1.当事人情况
2.案发地
3.案件来源
4.案件及立案的理由
5.承办机构意见三.报请立案。承办人员填写好《立案审批表》并经办案机构负责人签字同意盖章后,将《立案审批表》报分管局长审批同意。此时应附案件来源的材料和有关的证据在后面(见第一段)。对特殊情况的案件在局长审批后还要报请上级工商局审批同意。四.立案阶段应注意
1.时效性很重要。发现线索应及时搜集整理,并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审批。
2.现场检查有时是在立案前进行有时是在立案后进行,根据案件情况而定。现场检查时人员如何分工、如何开展也要根据案件类型和现场具体情况来进行
3.现场检查时对于不好取得实物作为物证的可以拍摄照片和用其他方式固定原貌。
4、现场检查笔录中的“当事人”是一个办案人员特别是新手经常弄错的概念5、现场检查笔录一页无法记录完毕的应当附页,但同样要检查人员、记录人、当事人(被检查人)、见证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