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该二倍工资包含用人单位已正常支付的工资部分,额外的一倍工资需由劳动者主动主张后,用人单位予以支付。
(2)若劳动者工作半年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主张的双倍工资赔偿期间为入职第二个月起至签订合同前一日。例如每月工资五千元,未签合同期间为五个月,则除已正常发放的工资外,用人单位还需额外支付二万五千元。
(3)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双倍工资赔偿事宜,协商不成时,需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劳动者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需注意仲裁时效,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避免因超过时效无法获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