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仲裁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若工伤职工知晓单位未依法进行赔偿,需在此日期起一年内申请仲裁,否则可能丧失胜诉权。
(2)仲裁时效的中断情形。存在当事人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时,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时效。
(3)仲裁时效的中止情形。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无法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4)劳动仲裁委的审结时间。劳动仲裁委应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案件,若案情复杂需延期,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十五日。
提醒:
当事人需密切关注仲裁时效的起算、中断及中止情形,及时在时效内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权益;若案件审理出现延期,可向仲裁委了解具体情况,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