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婚前财产购买的基金,本金部分始终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基金收益的归属则需区分情况认定,关键在于是否存在婚后主动管理行为。
1.本金的归属明确。用婚前财产投入基金的本金,性质上仍为个人婚前财产,无论婚姻关系存续多久,离婚时均不纳入共同财产分割范围。
2.自然增值的收益属个人财产。若基金收益仅因市场整体波动、行业发展等客观因素产生,未经过婚后主动管理操作,该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
3.主动管理的收益属共同财产。若在持有基金期间,投入婚后的时间和精力进行主动管理,如频繁买卖操作、分析市场走势调整策略等,此类收益因包含婚后劳动投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参与分割。
4.实践中需结合证据判断。收益性质的认定需依据具体证据,如基金交易记录、操作时间记录等,若能证明无婚后主动管理行为,收益归个人;若有证据显示存在主动管理,则收益可能按共同财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