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行使撤销权,无需考虑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只要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法定可撤销事由,且在法定除斥期间内,权利人就能行使。
(二)若合同已部分或全部履行,在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可要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还能请求赔偿损失。
(三)要留意撤销权的除斥期间,重大误解是九十日,其他情形是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逾期撤销权就会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