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我国法律就你提到的临时职工非工伤死亡待遇的问题我有一下回答现就职工非因工亡,在法律上所能享受的基本待遇列明如下,供参考:
1、自2009年起,北京不分职务级别,将职工丧葬费的开支标准一律调整为5000元,包干使用。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分别给相当于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9个月、12个月的救济费。“死者本人工资”指按死亡时全市最低工资为标准。
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
自2010年7月1日起,最低工资北京执行960元/月。